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首页
  • 休闲
  • 焦点
  • 热点
  • 娱乐
  • 时尚
  • 知识
  • 当前位置:首页 > 时尚 > 韩国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我使馆提示在韩公民留意

    韩国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我使馆提示在韩公民留意

    发布时间:2025-09-02 19:52:05 来源:鸿稀鳞绝网 作者:综合

    9月1日,韩国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发布提醒在(来)韩中国公民谨慎携带攻击型器具的新增携带凶器安全提示。全文如下:

    今年,公共馆提公民韩国国会修订《刑法》,罪使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示韩根据新规,留意无正当理由(如:职业需要、韩国购买后携带等),新增携带凶器在道路、公共馆提公民公园等公共场所携带并显露可能致人伤亡的罪使攻击性器具,引发他人不安或恐惧的示韩,可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0万韩元以下罚款。留意新法实施以来,韩国已有包括外国人在内的新增携带凶器多人因违反上述规定被立案调查。

    中国驻韩国大使馆提醒在韩和来韩中国公民:尽量避免在公共场所携带刀具、公共馆提公民锤子等可能被视为具有攻击性的器具。如确有需要携带,请务必妥善保管,不要显露,以免招致法律风险。

    • 上一篇:用文艺点亮童心梦想!梅州市文联文艺志愿者暑期送教活动走进市儿童福利院
    • 下一篇:赓续中华文脉!斗门区两所学校举办传统文化主题开学活动

      相关文章

      • 精彩对决,燃动海岸!珠海沙滩足球比赛圆满收官
      • 广西市场监管局聚焦五个方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全省行动 强力支撑!
      • 从严从重从快!上海全面加强疫情期间食品安全监管
      • 消费贷“国补”,要来了!
      • 山东8个部门联合开展要素保障类政策措施专项清查
      •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全省行动 强力支撑!
      •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1+2+N”举措推动营商环境计量创新试点
      • 武警梅州支队2025年夏秋季满服役期士兵,退役!
      •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启动“2022电商点亮”专项行动

        随便看看

      •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一致同意接收老挝为对话伙伴
      • 现场探访|大连酒店“隔离餐”咋样?
      •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聚焦企业需求 聚力解决“急难愁盼”
      •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举办“匠星闪耀 计量追光”座谈交流会
      • 珠海入选“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第二批先行先试”试点
      • 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开展商业秘密示范站点建设工作
      • 内蒙古实现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领域可视化智慧监管
      • 聚焦数字赋能、监管提质 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年度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正式启动
      • 抗战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新闻中心将于9月2日上午举办第三场记者见面会
      •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 Copyright © 2025 Powered by 韩国新增“公共场所携带凶器罪”,我使馆提示在韩公民留意,鸿稀鳞绝网   sitemap